江阴市云亭村Y2号云亭国土所西侧A、B地块公示公告_内黄格林勒斯检测_内黄土壤检测_内黄二恶英检测_内黄土壤45项检测_内黄场地调查_内黄土壤污染隐患排查_内黄地下水检测_内黄二噁英检测_内黄场调土壤检测_内黄固废检测--江苏格林勒斯检测科技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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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示公告

江阴市云亭村Y2号云亭国土所西侧A、B地块

发布日期2023-12-29   浏览 12742 次

        江阴市云亭村Y2号云亭国土所西侧AB地块(以下简称项目地块位于江阴市云亭街道,白屈港南,云南路北,绿城馨苑西占地面积约为190246m2285.37地块权属为江阴市云亭街道云亭村和云新村集体用地四至范围:白屈港,南至云南路绿城馨苑西崎峭路和空地历史上主要为农田、住宅和35家企业(其中包括17家纺织企业(6家染织、2家丙丝和9家不涉及印染的纺织企业)、11家金属加工企业、2家汽车维修厂、1家废金属回收、2家化工企业(其中1家不涉及生产)、1家纺织配件商店和1家纺织设备维修部)。项目地块现内构筑物均已拆除完毕地块闲置未开发,地块后续规划为居住用地(R)、道路(S)和防护绿地(G,属于《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36600-2018)中第类用和第二类用地类型,从严依据第一类用地类型进行调查

1. 第一阶段土壤污染状况调查结果

江苏格林勒斯检测科技有限公司分别于20219、20233202311通过资料收集、人员访谈、现场踏勘等对该地块开展第一阶段土壤污染调查

1985-2003年,项目地块北侧为江苏新伍集团、江阴市黄山化工有限公司、江阴市新伍色织漂染有限公司、江阴市金麟纺织有限公司、江阴市好友针织品有限公司、江阴市云亭建荣矿山机械厂和江阴市金信漂染有限公司;20045-2006年,项目地块内江苏新伍集团改制为江苏三禾集团有限公司(又称江苏三禾毛纺织有限公司),2006年,项目地块东南侧空地新建三禾毛纺导热油炉(存续时间20063-201612月),项目地块内新增江阴市人达纺机服务部和江阴市爱羚纺织有限公司;2007年三禾污水处理站新增沉淀池;2009年,项目地块东北侧空地新建新浪工程布业有限公司、江阴市新伍色织漂染有限公司,项目地块内三禾条染车间2东侧绿化带转为江苏衣之源纺织有限公司纱线车间,项目地块东南侧空地新建三禾毛纺宿舍,地块内原闲置厂房转为江苏三禾集团有限公司、江阴苏明纺织有限公司、江苏衣之源纺织有限公司、江阴云安纺织有限公司和江阴金盟纺织有限公司;2010-2014年,项目地块南侧闲置厂房入驻8家企业分别为江阴市丽岳机械厂、江阴市云亭铁成五金加工厂、江阴市云亭江强机械加工厂、江阴市云亭琴秀机械厂、江阴市腾飞废旧金属回收有限公司、江阴市云亭富强五金加工厂、江阴市云亭欧典金属制品有限公司和江阴市云亭子晖并线厂,项目地块东北侧空地修建仓库主要为江苏衣之源纺织有限公司仓库和江阴市海鲸化工科技有限公司;项目地块东北侧空地三禾污水处理站扩建地上污泥池;2015-2017年,项目地块东北侧三禾污水处理站内新增厌氧塔;2018-2019年,项目地块东侧江苏三禾毛纺织有限公司办公楼部分、闲置车间、后整理车间、原辅料仓库、宿舍和空桶暂存处拆除,东南侧江阴苏明纺织有限公司浆染坯纱车间拆除,东北侧江阴市新伍色织漂染有限公司拆除;20206月至10月,项目地块内北侧区域企业开始拆除20218月,项目地块内北侧构筑物拆除搬迁完毕,地块闲置未开发20228月,项目地块内构筑物拆除搬迁完毕20237月至9月,项目地块内进行考古开挖,开挖深度约0.5-2.0m,开挖土壤堆放在沟壑两侧,无外运;2023927日,项目地块东北侧和西南侧因考古勘探存有文物土壤未推平,其余方位均已平整完毕202310-至今,项目地块裸露的土壤密目网苫盖,项目地块内东北侧和西南侧因考古勘探存有文物土壤未推平,其余方位均已平整完毕,项目地块闲置待开发。

地块内历史中共存在35家企业(其中包括17家纺织企业(其中9家不涉及印染的纺织企业)、11家金属加工企业、2家汽车维修厂、1家废金属回收、2家化工企业(其中1家不涉及生产)、1家纺织配件商店和1家纺织设备维修部),主要的原辅料为:钢材、棉纱、毛纱、纱线、涤纶纱、棉花、框料、框煽角码、扇料、彩钢卷、聚丙烯、机械零配件、缩呢剂、染料、助剂、乳化液、机油、均染剂、醋酸、分散染料、JFC、淀粉、碳酸钠、双氧水、硅酸钠、活性染料、元明粉、洗涤剂、油剂、色母、纺丝油剂、硬脂酸、十二烷基苯磺酸、单甘酯、平平加、油酸、乙醇、聚合氯化铝、聚丙烯酰胺、碳酸钙和助剂等;地块内历史及地块内在产企业在存续生产过程中可能对地块内土壤和地下水造成pH、氯化物、硫酸盐、氨氮、重金属(铬(六价)、锑、锌、汞、砷、铅)、氟化物、苯系物(苯胺、硝基苯、二甲苯、苯乙烯)、多环芳烃(萘、苯并(a)蒽、䓛、苯并[b]荧蒽、苯并[k]荧蒽、苯并[a]芘、茚并[1,2,3-cd]芘、二苯并[a,h]蒽)、VOCs(苯)和SVOCs(邻苯二甲酸二(2-乙基己基)酯)等污染。

项目地块周边500m范围内历史中500m范围内历史上主要存在10家企业,其中7家企业已经停产搬迁厂房拆除,周边企业主要的原辅料为钢材、乳化液、石子、粉煤灰、钢渣、熟料、矿粉、粉煤灰、废石、脱硫石膏、黄沙、炉渣钢球等,历史及现存企业生产存续过程中可能会造成项目地块内土壤地下水受到PH、石油烃、氟化物、重金属(汞、镉、铬、六价铬、砷、铅、镍、锑)和二甲苯等污染。

2.第二阶段土壤污染状况调查计划

根据地块用地历史及现场踏勘、访谈情况,参照《建设用地土壤环境调查评估技术指南》(环保部2017年第72号)、《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技术导则》(HJ 25.1-2019、《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和修复监测技术导则》(HJ 25.2-2019)要求,对本项目地块行。

1采用专业判断法结合系统布点法布设监测点位地块内共布设了212个土壤监测点位45地下水监测井16个地表水底泥复合监测点,19个堆土监测点,67个氟化物补测监测点其中45个地下水监测点位与土壤监测点位重合,并在地块外西侧、西南侧、东南侧和东北侧四个方位地块边界约35m106m、30m20m处,历史上无工业活动处,布设4个土壤对照点,地下水流向上游布设2个地下水对照点。

2216个土壤监测点(包含4个对照点9个堆土区监测点)和67个氟化物补测监测点,根据现场快筛结果每个点位送检4土壤样品,其中堆土区域布设9个土壤监测点(采样深度为地面以下6.0m,堆高约2.0m,合计8.0m)根据现场快筛结果每个点位送检6土壤样品19个堆土监测点每500m3采集1个样品,16个地表水底泥复合监测点分别采集1个地表水和1个底泥样品47地下水监测井(包含2个对照点)分别1个地下水样品。土壤地下水采样深度最深至8.0m,共采集1388个土壤样品(包括100个平行样,92个堆土样,18个底泥样296补测氟化物样),54个地下水样品(包括7个平行样)18个地表水样品(包括2个平行样)1289个堆土、2个底泥、32补测氟化物土壤样)土壤实验室间平行样、6地下水实验室间平行样和2个地表水实验室间平行样,202110-12月:9个设备淋洗样9个运输空白样639个全程序空白样63);20235月:4个设备淋洗样、7个运输空白样527个全程序空白样(5220231112个设备淋洗样、21个运输空白样(174水)、24个全程序空白样(204水)。

3)土壤样品检测指标:pH值、《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36600-2018)表145项基本项目和表2重金属锑4项挥发性有机物、10项半挥发性有机物、石油烃,其特征因子重金属锌,氟化物地下水样品检测指标:在土壤监测因子的基础上增加、17项常规指标(色、臭、浑浊度、总硬度、溶解性总固体、硫酸盐、氯化物、挥发酚性类、阴离子表面活性剂、耗氧量、氨氮、硫化物、亚硝酸盐氮、硝酸盐氮、氰化物、氟化物、碘化物);地表水样品检测指标:《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表1中的21项和表2中的2

4)评价标准:土壤样品检测结果选用《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36600-2018一类用地筛选值作为主要评价依据;地下水样品检测结果选用《地下水质量标准》(GB/T 14848-2017)中的类标准进行评价;对于《地下水质量标准》(GB/T 14848-2017)中不涉及的指标,选用《上海市建设用地地下水污染风险管控筛选值补充指标》中的筛选值进行评价;水样品检测结果选用《地环境质量标准》(GB 3838-2002)中的标准进行评价

土壤检测结果

地块内土壤样品pH值在6.22~8.90范围内,偏碱性地块内土壤样品氟化物均有检出,检出范围为322mg/kg~1340mg/kg,检出浓度均低于《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36600-2018)第类用地筛选值;重金属9项(砷、镉、六价铬、铜、铅、汞、镍、锑、锌)铬(六价)未检出,其余8项重金属(砷、镉、铜、铅、汞、镍、锑、锌)均有不同程度检出,金属砷、镉、铜、铅、汞、镍和锑检出浓度均低于《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36600-2018)第类用地筛选值重金属锌检出浓度低于《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评估技术导则》(DB33/T892-2022)敏感用地筛选值地块内土壤样品中31挥发性有机化合物其中18项氯仿、氯甲烷、二氯甲烷、1,1-二氯乙烯、1,2-二氯乙烷、四氯乙烯、三氯乙烯、氯乙烯、苯、氯苯、1,2-二氯丙烷、1,2-二氯苯、乙苯、甲苯、溴仿、一溴二氯甲烷、间二甲苯+对二甲苯和邻二甲苯有不同程度检出,检出浓度均低于《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36600-2018)第类用地筛选值21项半挥发性有机物其中182-氯酚二苯并[a,h]苊烯荧蒽苯并[a]苯并[a]苯并[b]荧蒽苯并[k]荧蒽茚并[1,2,3-cd]苯并[g,h,i]邻苯二甲酸二(2-乙基己基)邻苯二甲酸二正辛酯有不同程度检出,检出浓度均低于《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GB 36600-2018)第一类用地筛选值标准;地块内三次采样土壤样品中石油烃有不同程度检出,检出范围为6.0~647mg/kg,检出浓度均未超出《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GB 36600-2018)第一类用地筛选值标准;其余检测因子未检出。

地下水检测结果

地下水pH值在6.7-7.6范围内,符合《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18-2017类标准重金属9项(砷、镉、铬六价、铜、铅、汞、镍、锑、锌中铬(六价)、汞均未检出,第二次采样地下水样品中重金属铜和锌未检出,第三次采样重金属锑未检出,其余重金属分别在三次地下水样品采集过程中有不同程度检出,检出浓度均低于《地下水质量标准》(GB/T 14848-2017类标准限值;挥发性有机物二氯甲烷、1,2-二氯乙烷在第一次采样地下水样品中有检出,第二第三次采样地下水样品中未检出,检出浓度远低于《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2017类标准限值地下水样品中W5W27WT6地下水样品中邻苯二甲酸二(2-乙基己基)有检出,检出浓度分别3.0μg/L3.2μg/L0.9μg/L检出浓度远低于《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2017类标准限值;地下水样品油烃(C10-C40有不同程度检出,最高检出浓度为0.06mg/L,远低于《上海市建设用地地下水污染风险管控筛选值补充指标》中一类用地标准限值;硫酸盐、氯化物、亚硝酸盐(N)、硝酸盐(N)硫化物、挥发酚、氟化物有检出,检出浓度均低于《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2017准限值。溶解性总固体、色、高锰酸盐指数总硬度(CaCO3)、氨氮(N)有检出W16W17W18W19W20W23W24监测点氨氮检出浓度高于《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2017类标准限值,其余检测因子符合《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2017类标准限值;碘化物检出率为20%,检出范围为0.061mg/L-0.070mg/L,检出浓度低于《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2017类标准限值;其余检测因子未检出。

外部实验室检测结果

外部实验室土壤样品、堆土样品和底泥样品检测结果符合《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36600-2018)第一类用地筛选值,补测氟化物样品检测结果符合《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评估技术导则》(DB33/T892-2022)敏感用地筛选值,且实验室间质控要求合格率达到了100%,符合外部实验室平行样质控要求;地下水样品检测结果显示氨氮的检测结果超过《地下水质量标准》(GB/T 14848-2017类标准限值,其余检测指标符合《地下水质量标准》(GB/T 14848-2017类标准限值,石油烃检测结果符合《上海市建设用地地下水污染风险管控筛选值补充指标》中的第一类用地筛选值,与实验室内部检测数据结论基本一致,且实验室间质控要求合格率达到了100%,符合外部实验室平行样质控要求;地下表水样品检测结果符合《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类标准限值,且实验室间质控要求合格率达到了100%。故本项目检测数据具有可靠性和有效性,满足《土壤环境监测技术规范》(HJ/T 166-2004)、《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质量控制技术规定(试行)》及《地下水环境监测技术规范》(HJ 164-2020)中相关要求。

结论

综上所述,本地块内土壤环境质量满足《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36600-2018)第类用地筛选值;W16W17W18W19W20W23W24监测点氨氮检出浓度高于《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2017类标准限值,其余检测因子符合《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2017类标准限值和《上海市建设用地地下水污染风险管控筛选值补充指标》中的第类用地筛选值DBW1、BPX1、TB2、TB3、TB4、TB5、TB6地表水监测点氨氮检出浓度高于《地环境质量标准》(GB 3838-2002)中的标准,氨氮超标原因可能为可能是周边地表水补给、除搬迁过程中雨水淋溶及食堂存续过程中生活污水下渗及地表水中微生物及藻类生长导致根据《地下水污染健康风险评估工作指南(试行)》,氨氮属于一般化学指标,无挥发性,不是明确的有毒有害物质,地块后续规划为居住用地(R)、道路(S)和防护绿地(G不开采利用地下水作为生活饮用水、农业及工业用水,因此氨氮对人体健康无暴露途径,无需开展下一阶段的详细调查工作。

综上所述,江阴市云亭村Y2号云亭国土所西侧AB地块,不属于污染地块,可作居住用地(R)、道路(S)和防护绿地(G)开发利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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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阴市云亭村Y2号云亭国土所西侧A、B地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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